國家對流產的產假是多少天

國家對流產的產假是多少天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含人工流產),其所在單位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按下列規定給予產假:三個月以下的,產假15天;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至四個月的,產假30天;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的,產假四十二天;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