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京都是

明朝的京都是

在明朝的歷史上,一共出現過三個都城:

1、中都。1368年,朱元璋稱帝,定國號爲明。並選擇了應天,也就是現在的南京作爲京師,以開封爲陪都,以供“春秋巡狩”。但是在1369年,朱元璋又改變了主意,把自己的家鄉鳳陽作爲中都,並營造宮殿。但是1375年,朱元璋又突然放棄了

2、南京。在放棄了鳳陽中都之後,朱元璋正式的把南京作爲明朝的首都。

3、北京。1402年,朱棣佔領南京,次年(永樂元年)改北平爲北京,開始了遷都的準備工作。明成祖永樂十九年(1421年)遷都北京,南京應天府改爲留都。

留都纔是南京在歷史上作爲明朝原首都的正史稱呼。 明成祖遷都北京後,仍然保留了南京的都城地位,並保留了一套中央機構。南京和京師一樣,設六部、都察院、通政司、五軍都督府、翰林院、國子監等機構,官員的級別也和京師相同。北京所在府爲順天府,南京所在府爲應天府,合稱二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