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合同法不同之處有哪些

民法總則合同法不同之處有哪些

民法總則規定了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定,在民法典中起統領性作用;合同法規定了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定,在民法典中起統領性作用。

民法總則是關於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規範,合同法則是一部民事單行法。合同法的制定需要參照民法總則的規定,其適用範圍和詳細程度也是不同的。

《民法總則》第一條規定,爲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係,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民法總則》第二條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

《合同法》第一條規定,爲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法。

《合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