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等、自願原則;二、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三、遵守法律、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四、遵紀守法原則;五、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三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