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的弊端

有限責任的弊端

有限責任的弊處 :

1、稅率稍高:

有限公司現時需要就其所有淨利潤邀交17、5%的利得稅,比獨資公司所納的15%爲高。

2、政府的限制:

有限公司比獨資與合夥,受到更多的法律限制;例如,有限公司每年必須向政府提交申報表,聘請會計師審覈年度財政報表,出售時股份要受到政府的管理,企業合併時亦須符合有關法律的規定等。

3、較高的維護費用:

維護一家有限公司的費用較維護獨資及合夥公司爲高昂,因爲有限公司必須聘請會計師審覈年度財政報表及提交週年申報表等,而其他兩種公司則無此等開支。 另外,因爲有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團體,公司帳目必須獨立處理,而且在申報稅負時要求也較高,因此經營者必須聘請專業的會計人員處理帳目,故維護費用較高。

4、複雜的登記手續:

有限公司在向商業登記署登記之前,必須向公司註冊處辦理註冊手續,該等手續相當複雜,大部分人都需要聘請專業人士代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