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定要財產評估嗎

離婚一定要財產評估嗎

離婚不一定要財產評估。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時候,沒有規定一定要進行財產評估,由雙方共同協商財產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