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能取保候審嗎

搶劫罪能取保候審嗎

搶劫罪(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爲。凡年滿14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搶劫罪的主體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搶劫罪屬於暴力犯罪,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是不能申請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