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應該如何覈算

土地使用權應該如何覈算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應用指南》(財會〔2006〕18號)第六條規定: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確認爲無形資產,但改變土地使用權用途,用於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的,應當將其轉爲投資性房地產。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建築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與建築物應當分別進行處理。外購土地及建築物支付的價款應當在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分配;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爲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