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長的職責是什麼

鄰長的職責是什麼

鄰長的職責是互相糾舉及收容安置,亦指鄰居之間的負責人,是《周禮》中的官名,《周禮》謂一里分五鄰,每鄰五家,有鄰長,雖名官,實爲小吏,各家有事互相照應。

孝文帝太和十年(486)“二月甲戌,初立黨、裏、鄰三長,定民戶籍。”每五家立一鄰長,負責覈定戶籍,徵發賦役。可復一夫兵役,後改爲役調全免。北齊時改爲以十家爲比鄰,設長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