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的官職有哪些

古羅馬的官職有哪些

羅馬職官制度:

1、營造官,羅馬官員,負責慶典賽會和神廟的維護;

2、監察官,羅馬官員,負責公共道德,照管由國家財政支付的工程項目;

3、執政官,羅馬官員,相當於現代國家的首相或總統;

4、獨裁官,具有非常大權的羅馬官員,在緊急情況下任命;

5、大法官,羅馬官員,負責司法事務的管理

6、禁衛軍長官,羅馬官員,負責掌管皇帝禁衛軍,以及司法事務。這一職位由奧古斯都創立,他提拔騎士出身的人出任皇帝私人禁衛大隊的長官;

7、代執政官,羅馬官員,負責掌管一個行省的前執政官。代執政官的頭銜與代大法官類似,表示一個猶如正式官員般負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