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的質量保修範圍及年限

市政工程的質量保修範圍及年限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1、工程施工單位全部施工範圍內的市政道路、橋樑、排水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2、由施工質量引起的施工質量問題和由此引發的工程、設施的損壞。質量保修期:1、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5年;3、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