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可以就對方的過錯再次提出離婚損害賠償。【法律依據】《婚姻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