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需要什麼證明

結婚需要什麼證明

結婚證是證明男女雙方爲合法夫妻的有效證件,需要攜帶登記材料前往民政局領證登記。領結婚證的材料,男女雙方身份證,男女雙方的戶口本,無血緣關係證明,單身證明,3張兩寸男女近期合照。但是從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記條例實行,結婚不再需要單位或街道蓋章出具婚姻狀況證明,婚檢,也從原來的強制性要求,變爲自願行爲。結婚和離婚因而變得更加簡單,婚姻開始成爲純粹的兩個人之間的私事。隨之變化的是,以前婚姻遭遇第三者,有組織撐腰、全民監督、領導教育,可是,當婚姻遇到內部危機和外在威脅時,婚姻中的一方到對方單位去告狀、大鬧的家務案例大大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