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進行結婚登記時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婚後再婚的需要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