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刑事案件辦案程序如何

毒品刑事案件辦案程序如何

毒品刑事案件辦案程序是:

1、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一般情況下不得超過二個月。

2、到檢察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3、到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具體開庭要多少時間,要結合當地法院的案件量及案件複雜程度決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