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

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

本罪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

(二)客觀方面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

(三)主體

本罪的主體,個人或單位均可構成。犯本罪的個人是一般主體,犯本罪的單位是任何單位。

(四)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