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結婚自由與離婚自由。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可以判決離婚,但判決離婚時應依據雙方的具體情況,對患病方做出適當的安排。【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