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購需要變更經營範圍嗎

公司被收購需要變更經營範圍嗎

被收購,如公司繼續存在,只是變更股東,無須變更經營範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