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賄賂犯罪產生的原因是什麼

商業賄賂犯罪產生的原因是什麼

商業賄賂犯罪產生的原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文化原因。權力和金錢之間的互相依賴、互相吸引、互相利用構成了賄賂犯罪的最本質特徵。中國社會公衆的誠信意識缺乏,誠實文化不濃,導致不少企業在追逐物質利益原則上太過度化,功利主義氾濫,違背了誠實守信的市場規則,使的商業賄賂行爲頻頻發生。2、經濟原因。由於市場競爭機制存在缺陷,每個經濟主體有着自己的獨立經濟利益,在競爭有的爲了推銷商品或服務,也通過賄賂採購人員或服務對象的方式,爭取交易機會。3、法制原因。在立法成因上,反商業賄賂的法律法規還需完善。另一方面,執法力度不到位。目前受到查處的涉嫌商業賄賂的犯罪案件,仍存在處罰不到位,以罰代刑的問題。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