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惠安事件結果怎麼處理的

周惠安事件結果怎麼處理的

處理結果爲周惠安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務罪被雁塔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6月24日晚,周惠安聞訊後於21時14分左右駕車趕至執法現場,直接衝上執法車輛,試圖將被扣押的爐具卸下。執法人員張某上車予以制止,周惠安將張某拉倒在車廂內並騎壓在張某的身上,雙手緊卡張某的頸部,其他執法人員見狀先後上車制止,對周惠安進行拖拉和擊打,試圖將張某解救出來。此案致執法人員和羣衆1死9傷,經法醫鑑定:死者李某系銳器致脾臟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1名執法人員輕傷,7名執法人員和1名羣衆輕微傷;4輛執法車輛被嚴重損壞。執法人員在制止周惠安暴力犯罪行爲過程中,致其身體部分軟組織挫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