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怎麼申報

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怎麼申報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彙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個稅所得稅彙算清繳是需要在稅務局網上申報的,按照您個人收入情況填寫申報表,按照個人所得稅申報。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1、網上申報: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這兩款軟件都是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的,放心使用,而且退稅更快!2、郵寄申報:需要將事先填好的《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及其他資料寄送到指定的稅務機關。3、辦稅服務大廳申報:比較傳統的辦理方式,也要填寫納稅申報表,並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或專區辦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