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上市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

終止上市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

終止上市是從根本上消滅公司上市資格的程序,終止上市需要股東會決議。股東會決議其實算是主動終止上市的一種,是屬於自願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程序。通過股東會決議終止上市一般在實際上是一定程度上受外部因素影響而發生的適應性退市程序。一般需要經過股東會三分之二的表決通過。

除開主動終止退市,如果上市公司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不按規定公開財務狀況或存在對財務會計報告弄虛作假的;

2、公司連續三年連續虧損,在最後一個年度還未能恢復盈利水平;

3、在證券所規定的期限內不能達到上市條件的;

4、公司解散或者宣告破產

除開終止上市,還有暫停上市,暫停上市不同於終止上市,暫停上市只是暫時停止股票或公司債券的交易,並並非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