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多久能拿證

暫住證需要什麼材料多久能拿證

根據國家規定,辦理暫住證需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就業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根據國家規定,一般從提交辦理材料,到拿到暫住證需要15天的時間。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