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補充條款

簽訂合同補充條款

簽訂合同補充條款,也稱合同補充協議或者稱爲協議補充,是指當事人對於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而達成的協議。補充協議是相對於已經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協議補充就是通過協議方式補充已經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經存在的合同與補充協議之間是主從關係。已經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補充協議是從合同。已經存在的合同作爲主合同不以補充協議的存在爲前提,或者不受補充協議的制約而獨立存在。反之,補充協議必須以已經存在的合同的存在爲前提,自身不能獨立存在。 儘管補充協議相對於主合同而言沒有獨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協議。因此,補充協議的成立和生效與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據相同。

簽訂合同的補充協議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補充協議的當事人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嚴格一致。

2、補充協議的形式應當與原合同一樣完備。

3、嚴格防止與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