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紀律有哪些

人民警察紀律有哪些

1、政治紀律。人民警察不得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不得參加非法組織,不得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

威等活動,不得參加罷工。

2、保密紀律。人民警察不得泄露國家祕密、警務工作祕密。

3、執法紀律。人民警察不得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人犯: 不得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 不得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不得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

4、廉政紀律。人民警察不得敲詐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賄賂;不得違法實施處罰或者收取費用;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不得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僱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