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警察和普通警察區別

移民局警察和普通警察區別

移民局警察和普通警察的崗位職責不同!移民局警察負責外國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難民管理、國籍管理等工作。普通警察負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爲;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等工作。

移民局警察崗位職責:

統一管理外國人簽證、居留、移民等事務,主要職責包括協調擬定移民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出入境管理。

負責外國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難民管理、國籍管理等。

統一審批綠卡和入籍申請,以及處理包括外國人申請綠卡、入籍成功之後的社保、檔案以及可能的集體戶口等有關問題。

普通警察崗位職責: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爲。

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