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在古代是1、容量單位,《說苑辨物》中說:十鬥爲一石;2、重量單位,《漢書律曆志上》—三十斤爲鈞,四鈞爲石。3、古時用作各級官員俸祿等級的表示,明萬曆年間,正一品月俸87石,8000石在當時相當於正一品官員將近七年半的俸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