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字的用法

和字的用法

一、作爲連詞,意思是“與”,也可作動詞,表示應和或攪和。

二、作爲形容詞,是指不同事物或方面的相互關係是令人滿意的,知道的人都皆大歡喜的一種狀態。例如:和諧、和而不同、和爲貴、和平......

三、在列舉時和通常加在最後一個列舉項前面。“和”是社會學和美學特別是中國哲學的重要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