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銷售的時候只要是符合國家增值稅暫行條例的形式都是進行免徵稅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2、《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3、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農業產品,是指初級農業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