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的房屋怎樣纔算合格

交付的房屋怎樣纔算合格

按照法律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並具備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

符合下面條件的可以視爲符合竣工條件: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工作內容,達到國家規定的竣工條件。

(二)工程質量符合國家安全規定的標準,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驗收標準、安裝工程驗收標準等。

(三)符合工程建築設計和工程建設合同約定的內容;有完整的並經有關部門審覈的工程建設技術數據及檔案圖紙材料。

(四)有建築材料、設備、購配件的質量合格證件資料和試驗檢驗報告。

(五)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或優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七)已辦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關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範。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