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少數民族加分怎麼使用

湖北少數民族加分怎麼使用

少數民族聚居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轄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峯縣以及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和五峯土家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加10分。

服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服役期間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烈士子女加20分。

考生姓名、大學聯考報名號、畢業學校、加分投檔項目等,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考生應公示其父親和母親的姓名以及工作單位等。公示時間不得少於10個工作日,並保留至8月底。對公示後有舉報的考生,要立即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