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污穢物品立案標準是,根據《刑法》規定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向他人傳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不以牟利爲目的,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數量達到本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二倍以上的;(二)數量分別達到本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兩項以上標準的;(三)造成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