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犯罪共同犯罪兩者有什麼區別

單位犯罪共同犯罪兩者有什麼區別

1、犯罪主體不同。

單位犯罪的主體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共同犯罪可以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三人以上爲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爲固定的犯罪組織,就是犯罪集團。

2、犯罪動機不同。

單位犯罪必須是在單位主體的意志支配下實施的;團體犯罪中,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3、兩罪適用刑罰不同

單位經濟犯罪的刑罰適用採取雙罰制原則,當單位實施經濟犯罪時,既對單位適用刑罰,也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適用刑罰;而共同經濟犯罪的刑罰適用,則是根據各個犯罪主體在共同經濟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確定其刑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爲,法律規定爲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