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注意取證的手段要合法。2、對短信、通訊軟件聊天記錄、電子郵件等證據及時提交公證。3、採集的毛髮、血液、唾液等DNA親子鑑定檢材、樣本,應根據司法鑑定機構的要求保存,送檢。【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