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是指自然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現、使用並排斥他人侵害的權利。《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100條規定中以看出構成侵害肖像權的必要條件包括兩點:1、未經本人同意;2、以營利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