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特定物和種類物的意義有哪些

劃分特定物和種類物的意義有哪些

區分特定物與種類物的意義:

根據物是有獨立特徵,可以劃分爲種類物和特定物。種類物是指不具有獨立特徵,可以互相代替,並可以用品種、規格、度量衡加以計算的物。特定物是指具有獨立特徵,不能相互代替,可以與其他物相區別的物。它主要包括兩類:獨一無二的物和特定化的種類物,就是從一般商品中獨立出來的物,它可能與一般種類物差不多,規格、質量、性能等方面都一樣,但是它卻具有特殊的意義,具有不可代替性。特定物和種類物的劃分並不是絕對的,除了獨一無二的特定物外,其他物均可以既是特定物,又是種類物。劃分這兩種物的意義主要在於債的效力。如在風險責任的承擔上,所有權轉移的時間上,債的履行問題上,區分特定物和種類物就十分重要。有些合同性質本身就與特定物、種類物有關,如借貨的標的物是種類物,借用的標的物是特定物,租賃的標的物也是特定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