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山梨酸鉀使用量

食品中山梨酸鉀使用量

1、醬油,醋,果醬類,人造奶油,瓊脂奶糖,魚乾製品,豆乳飲料,豆制素食品,糕點餡,最大用量每千克1克;

2、低鹽醬菜,麪醬類,蜜餞類,山楂糕,果味露,罐頭,最大用量每千克0.5克;

3、果汁類,果子露,葡萄酒,果酒,最大用量每千克0.6克;

4、汽酒,汽水 最大用量每千克0.2克;

5、濃縮果汁不得超過每千克2克;

6、山梨酸及山梨酸甲同時使用時,以山梨酸計,不得超過最大用量,酸性條件下防腐能力好,PH應爲5、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