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散打的裁判規則

武術散打的裁判規則

1、運動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後方可參加稱量體重,並且必須攜帶《運動員註冊證》。

2、必須在仲裁委員的監督下稱量體重,由檢錄長負責,編排記錄員配合完成。

3、每局比賽開始前,運動員上臺後先向本方教練員行抱拳禮,教練員還禮,運動員之間再相互行抱拳禮。

4、宣佈比賽結果時,運動員交換站位。宣佈結果後,運動員先相互行抱拳禮,再向臺上裁判員行抱拳禮,裁判員還禮。然後向對方教練員行抱拳禮,教練員還禮。

5、運動員必須遵守規則和比賽禮儀,尊重和服從裁判員。在場上不準有吵鬧、謾罵、甩護具等任何表示不滿的行爲。每場比賽未宣佈比賽結果前,運動員不得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