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預付款的扣回方法

工程預付款的扣回方法

工程預付款,又稱材料備料款或材料預付款。預付款用於承包人爲合同工程施工購置材料、工程設備,購置或租賃施工設備、修建臨時設施以及組織施工隊伍進場等所需的款項。

方法/步驟

工程預付款的扣回,扣款的方法有兩種:

1、可以從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構件的價值相當於工程預付款數額時起扣,從每次結算工程價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價款,竣工前全部扣清;基本公式:T=P-M/N;式中T―起扣點,工程預付款開始扣回時的累計完成工作量金額;M―工程預付款限額;N―主要材料的佔比重;P―工程的價款總額;

2、建設部《招標文件範本》中規定,在承包完成金額累計達到合同總價的10%後,由承包人開始向發包人還款;發包人從每次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中扣回工程預付款,發包人至少在合同規定的完工期前三個月將工程預付款的總計金額按逐次分攤的辦法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