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電動車,即電力驅動車,又名電驅車。電動車分爲交流電動車和直流電動車。通常說的電動車是以電池作爲能量來源,通過控制器、電機等部件,將電能轉化爲機械能運動,以控制電流大小改變速度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