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學校的土地使用權歸誰所有

農村學校的土地使用權歸誰所有

農村學校的土地使用權一般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所有,歸學校使用。

農村學校用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進行土地所有權的轉讓,辦理土地所有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第十二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的,不得改變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權。

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