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物品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犯罪物品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犯罪物品的處理原則有:

1、相當性原則。在追繳、沒收違法所得與犯罪工具等涉案財物時,司法機關需受到一定的限制。該限制細化成原則後,又被稱爲相當性原則,即沒收的結果應與犯罪情節的可責程度相當,如沒收在輕微犯罪行爲中作爲交通工具汽車,沒收之結果與犯罪情節兩者相形之下顯然過當,即屬違背相當性原則。

2、經濟原則。司法機關處理涉案財物要考慮可能支出的成本,確保被害人利益與國家利益保護的最大化。如某盜竊案中,按正常程序被害人實際上得不到任何補償,並不符合經濟原則與被害人利益保護的最大化原則。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

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