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未成年犯罪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實施了犯罪行爲。未成年犯罪的處理原則如下:

一、從寬處理的原則;

二、不適用死刑的原則;

三、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則;

四、分案處理的原則;

五、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的原則;

六、不公開審理的原則;

七、全面調查的原則;

八、迅速簡約的原則。

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