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股東的條件如下:1、財務狀況符合法定條件;2、盈利能力符合法定條件;3、誠信狀況符合法定條件;4、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明確的自我約束機制和制度安排。【法律依據】根據《證券法》第138條規定:證券公司及其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