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學員分配不滿意想換單位

士官學員分配不滿意想換單位

士官學員分配不滿意想換單位是不可以的,因爲按照規定,只保障轉業士官的第一次就業,其本人對安排工作崗位不滿意的,無法申請二次安排。其本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安排的,會被視爲放棄安置工作待遇。在積分選崗時,排名靠後或者對安排工作單位及崗位不滿意的轉業士官,可以放棄選崗,改爲靈活就業(也稱自謀職業),即自謀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