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怎麼確定呢

停工留薪期怎麼確定呢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是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情診斷意見確定,一般不超過12個月。如若住院,一般會根據出院時間確定。因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也可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經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不超過12個月。停工留薪期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一個概念,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原工資、薪水、福利、保險等待遇不變的期限。

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原工資《工傷保險條例》未定義,各地規定大致有以下三種計算方法:

1、遭受事故傷害前加班費之外的工資(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工傷保險若干問題意見》);

2、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3、受傷前12個月加班費之外的平均工資《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