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怎麼理解

諸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怎麼理解

諸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意思是:用苦寒藥治療熱證,而熱不退,反見增重,這不是有餘的熱證,而是腎陰不足的虛熱,故治療應滋陰補腎。因熱病易致陰傷,逼津外泄而消爍陰津,是耗傷機體陰液,唐代王冰解釋爲:“壯水之主,以制陽光”。

其意是用滋陰壯水之法,以抑制陽光火盛。出自先秦佚名《素問·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選自《黃帝內經》:“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

譯文:熱病用寒涼藥治之而熱不退者,當從陰治療,寒病用溫熱藥治之而寒不除者,當從陽治療,即所謂治病求本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