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迅速及時原則;(二)客觀全面原則;(三)深入細緻原則;(四)依靠羣衆原則;(五)程序法制原則;(六)保守祕密原則;(七)比例原則。【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