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頂包後自首有什麼處罰

交通事故頂包後自首有什麼處罰

交通事故頂包後自首後可以從輕處罰。

交通事故頂包尚未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可能涉嫌窩藏、包庇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0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

(二)僞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

《刑法》第310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刑法》第67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