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如果一方出軌的,應該向另一方支付損失賠償。而雙方都出軌的話,夫妻的共同財產最好是由雙方協商確定一個分割方案,一般是雙方平分共同財產。《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